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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时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6 来源: 浏览次数:1143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时间:20090223 发文号:京劳社保发[2009]37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方便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现就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时间通知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时间由原当月征缴当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改为当月征缴上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与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同时征缴。 


      二、本通知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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