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部署要求,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建设运行管理,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培训计划的通知》(建办人〔2020〕4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于2020年11月16日至18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政策解读;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
(三)先进地区改革经验分享和交流;
(四)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评价方法。
二、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人员,各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部门相关人员,审批服务单位的相关人员,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单位的相关人员,城投等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2020年11月16日
(二)培训时间:2020年11月17日至18日
(三)培训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四、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1000元/人(含资料费),可在报到当日交纳现金或刷公务卡。由于现场报到学员较为集中,建议在培训前将培训费汇入我中心账号,注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培训费”,并于报到时提供转账凭证。
账户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银行账号:020000140900882524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百万庄支行
培训费开具我中心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需要提供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按照我部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安排,本期培训对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大通县和湖北省麻城市、红安县的学员免收培训费,食宿费自理。
五、其他事项
(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培训不面向中高风险地区。学员报到时,须无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头疼等症状;14天内无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无接触疑似、确诊患者史。学员培训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会场须出示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出、会客。
(二)为便于培训组织安排,特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培训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统筹安排辖区内参加培训人员并于11月4日前将报名回执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我中心。请务必在报名回执中注明电子邮箱地址,报到通知将于开班前发送到您的电子邮箱。
(三)培训班具体报到地点和日程安排另见报到通知。本次培训不安排接站,请参加培训人员自行前往报到。
(四)联系方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职业培训部
联 系 人:赵 昭 温 欣 张彦青
联系电话:010-58934806(兼传真);
监督电话:010-58934652
报名邮箱:px4652@163.com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