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工作,构建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培训计划的通知》(建办人〔2020〕4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于2020年10月28日至30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城市垃圾分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的宣贯及政策解读;
(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及系统建设;
(四)省市县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及规划;
(五)厨余垃圾处理工艺及技术路线;
垃圾分类地方经验交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整省分类推进工作经验,厦门、杭州、成都市行业主管部门介绍本地分类经验做法)。
二、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46个重点城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企业相关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2020年10月28日
(二)培训时间:2020年10月29日至30日
(三)培训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四、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1000元/人(含资料费),可在报到当日交纳现金或刷公务卡。由于现场报到学员较为集中,建议在培训前将培训费汇入我中心账号,注明“垃圾分类培训费”,并于报到时提供转账凭证。
账户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银行账号:020000140900882524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百万庄支行
培训费开具我中心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需要提供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按照我部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安排,本期培训对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大通县和湖北省麻城市、红安县的学员免收培训费,食宿费自理。
五、其他事项
(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培训不面向中高风险地区。学员报到时,须无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头疼等症状;14天内无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无接触疑似、确诊患者史。学员培训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会场须出示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出、会客。
(二)为便于培训组织安排,特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培训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统筹安排辖区内参加培训人员并于10月20日前将报名回执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我中心。请务必在报名回执中注明电子邮箱地址,报到通知将于开班前发送到您的电子邮箱。
(三)培训班具体报到地点和日程安排另见报到通知。本次培训不安排接站,请参加培训人员自行前往报到。
(四)联系方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职业培训部
联 系 人:赵 昭 温 欣 张彦青
联系电话:010-58934806(兼传真);
监督电话:010-58934652
报名邮箱:px4652@163.com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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