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存档单位和个人存档人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办公室2020年3月3日发布的《关于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进中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人事档案和集体户口业务预约办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避免疫情防控期间服务大厅人员聚集,档案管理部严格落实服务事项不见面的服务要求,人事档案和集体户口业务原则上通过网上办、邮寄办、咨询办等方式提供服务。对于开具人事档案调入函、新增材料归档、档案查阅等业务可延缓办理,档案管理部也可提供人事档案代查服务。
二、对确需到服务大厅办理的人事档案和集体户口业务,实行预约办理制度。存档单位联系人或个人存档人员发送邮件至2664267216@qq.com预约办理事项,附办理业务所需函件、证件的扫描件。同时,存档单位须另附业务办理《介绍信》(见附件)的扫描件,写明办理业务项以及现场办理业务人员情况;个人存档人员须另附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人员情况证明》(见附件2)的扫描件。档案管理部将在一个工作日回复邮件,请预约在现场办理业务的存档单位或个人存档人员带齐证件、函件、《介绍信》或《证明》的原件,在预约当天准时到服务大厅办理业务,逾期请重新预约。
三、未预约办理业务的人员档案管理部不予提供服务。预约办理业务的人员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配合中心工作人员做来访登记、测量体温,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服务大厅。
对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让我们团结一心,全力以赴,防控疫情。
档案管理部联系电话:58934367
附件:疫情调查表.xlsx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档案管理部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