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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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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介绍 相关政策 项目申报 |
中心人事代理单位及个人存档人员办理
因公出国(境)手续须知 |
一、服务对象:中心人事代理单位及个人存档人员。
二、服务范围:因工作需要,单位委派赴外进行项目考察、采购、培训、学术、参会、展览等活动,可委托中心办理相关的因公出国手续。
三、服务内容:出国任务立项、出国任务确认、出国人员政治审查、护照(通行证)申办、签证(签注)申办。
四、服务形式:因公出国手续全程代理服务或因公出国手续的部分项目代理服务(代办除出国任务立项和签证申办外的其它一项或多项手续)。
五、办理程序:
1、提供相应申请代办因公出国材料,详见六;
2、中心对申报项目内容及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出国(境)项目登记表,并根据有关因公出国管理规定,为申请人代办因公出国手续;
3、代理服务完成后,按照规定收取相应费用;
4、项目任务执行完毕一周内,项目执行人员要及时提交项目执行报告,并上缴由中心办理的护照(通行证)。
六、提供材料:
1、因公出国手续全程代理服务的需提供以下材料:单位委托函(请点击查看格式)、单位立户协议书(复印件)、出国任务情况说明、出国人员名单、出国人员工作简历、工作政治表现(所在单位提供)(请点击查看格式)、外方邀请函(中英文)、境外邀请单位情况、详细日程安排(中英文)、费用预算及来源、护照及签证专用照片(小二寸)6张。
2、因公出国手续部分项目代理服务需提供以下材料:除1项所涉及材料外,另需提供出国任务征求意见函(原件)、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出国任务通知书(原件)。需要办理护照的,提供护照专用照片(白底、彩照、小二寸)4张。
七、办理时间:在审办所需材料完备的条件下,全程代理服务须提前两个月提出申请,部分代理服务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八、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办理流程均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相关主管机关审批。在办理过程中,中心会及时向项目申办者通报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58934652
培训部主任:程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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