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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宣传 规范管理

扎扎实实做好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


湖南省衡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在湖南省建设厅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依法实行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制度,扎扎实实做好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培训与鉴定工作启动以来,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已完成12000余名砌筑工、抹灰工、钢筋工、砼工的初、中级工的培训和鉴定。同时,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了市、县两级鉴定机构的建设,为全面开展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做好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宣传发动工作
    实行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制度,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为保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顺利开展,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管理,我们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召开了一次党委会,两次局长办公会,两次公司经理座谈会,专题学习省厅的规定,提高大家的认识,并且深入施工现场调查研究,在全面摸清"家底"的基础上确定工作方案和工作目标。并采取措施搭建各级工作班子、健全组织机构,解决了办公场所、设施及人员的配备。
    二是以部、省有关开展建设职业技能岗位与鉴定工作的相关规定为依据,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组织各职能部门、各大型企业经理及人事教育部门的专家认真研究,仔细论证,制订了《关于在全市建筑行业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的通知》、《衡阳市建筑行业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规划》、《衡阳市全面开展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的实施办法》、《衡阳市建工系统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程序》、《关于建筑行业生产操作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指导和规范性文件,与有关劳务企业资质申报、管理的相关文件一并贯彻执行,印刷近万册宣传资料,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工作。从而使各建筑施工企业、各申报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及工程项目管理部和生产操作班组在工程建设法制意识上得到了提高,在履行行业行规上得到新的认识。
    三是组织召开各等级建筑施工企业经理、项目经理及生产班组等多层次多形式会议五十余场次,将部、省、市有关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的法规、规章及规定进行贯彻传达。同时,局领导牵头分组组织了多个宣讲团到各施工企业、各施工现场和人口集中的街区进行宣传演讲,使广大从事或准备从事建筑业生产人员深入了解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进行培训与鉴定的工作程序,职业标准与申报、核准的办法,改变了以往人们对持证上岗流于形式、培训为了收费的旧观念,出现了施工企业、生产人员主动自觉地参加职业技能岗位培训、鉴定的新局面。
    四是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将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等工作现场以新闻报道、跟踪采访等方式进行宣传报道,使我市全面开展的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家喻户晓,引导各方主体积极参与。通过有力的宣传发动,全市申报建筑劳务资质企业有67家(已上报省厅50家),注册的人数近万人。春节期间,不少外出务工的团体、个人积极主动地到市、县两级鉴定机构报名、注册,要求参加培训、鉴定和取证。
    二、制订政策、规范行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的管理
    培训质量和规范有序的鉴定工作是关系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能否持续开展的关键。我局自省建设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部署安排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以来,从鉴定机构组建、培训机构的选定到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行为规范及负责该项培训、鉴定工作人员的选定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并狠抓落实,责任到人。
    一是制订了《衡阳市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资格鉴定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衡阳市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衡阳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行为规范》、《衡阳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行为规范》,规范了培训、鉴定机构的负责人、工作人员及考评员、督导员的职责范围及应遵守的工作原则,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强化培训、鉴定工作人员及考评员、质量督导员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感。使培训、鉴定工作质量从制度上得到有效保证。
    二是建立《衡阳市建工系统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程序》,将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的申报、收费、技能测试考核的程序与步骤、技能与理论的培训、理论考试、证书核发与管理等工作程序进行具体化、细致化、规范化,使申报者(单位或个人)明明白白整个培训与鉴定工作的全过程,也使从事培训与鉴定的工作人员、考评员、质量督导员清清楚楚自己的工作内容及职责,更有利于强化对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的监督。
    三是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自开展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省厅《关于2002年第一次建筑职业技能岗位资格鉴定实施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精神,将申报人员数量、培训课时、考评场次、技能测试合格率、理论考试合格率、发证率、费用收取等工作指标进行量化,市建工局与市鉴定站、市鉴定站与县站、各级鉴定站与培训基地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年底实行目标综合考核、评比,充分发挥各部门及每个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从而推动培训与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务实创新、齐抓共管、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的开展
    在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不少建筑施工企业不惜降低工程质量、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建筑劳务用工私拉滥招、无证上岗等违规现象十分普遍,开展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可谓举步艰难、阻力重重,针对这种现状,我们组织各职能部门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订我市建筑行业生产操作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具体规定,并以贯彻执行新的工程建设标准和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就位为契机,运用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等行政执法手段强制执行,落实到位,具体措施有:
    (一)提高服务质量
    为了使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适应市场和企业发展的需要,适应建设企业的工作任务和行业特点的需要,我局坚持为企业和社会服务,为劳动者服务的宗旨,把培养从业人员的实践操作能力、技术水平、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为重点。重实效,做实事。
    一是服务到位,我市当前教育培训主要采取基地集中培训与现场夜校式培训相结合的方式,2/3的教学时间由培训基地的教师到施工现场组织"夜校式"教学,1/3的教学时间(理论考试前10天内)组织学员到培训基地进行集中培训,这样,既保证完成培训教学大纲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时间,又不影响施工生产的情况下保证了培训质量。我市参加全省理论知识统考,合格率达到了98%,收效甚佳,深受施工企业和生产人员的好评。
    二是鉴定到现场,生产人员申报(无论企业集中申报或是个人申报)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后,鉴定站的工作人员迅速与其取得联系,按照职业标准要求通知该企业或项目部对其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并对该工程进度进行跟踪,根据工程结构确定技能测试试题和编制技能鉴定计划,组织考评员到现场进行技能鉴定,同时按规定要求委派质量督导员进行现场督导。"劳动比武"式地完成了生产人员操作技能鉴定,降低了职业技能鉴定成本,科学地解决了技能测试不能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的问题。
    三是严格费用成本管理,让利企业和生产人员。我局在加强对鉴定站、培训基地的财务管理的同时,对培训、鉴定的各项费用进行认真的成本核算,在保持费用收支平衡原则下不向申报培训、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多收一分钱,摊派一分钱,消除了因培训、鉴定费用过高影响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开展的不利因素。
    (二)建立劳务市场
    我局依法行文规定在市、县两级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内必须建立劳务市场,并制订了劳务市场管理、劳务招用管理、劳务招标及劳务就业准入等配套管理制度,设立劳务市场管理办公室,企业或项目经理参加工程招投标、办理施工许可证、申报建筑劳务企业资质都必须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落实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持证等各项规定,为开展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严格持证上岗
    以落实《建筑法》规定的施工许可证制度为手段,加强开工前招用务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审查,从源头规范劳动管理,严把施工人员资格关,对招用无证的务工人员或持证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工程不发放施工许可证,不批准工程开工,以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契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质监员、安监员在实施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时,发现无证人员从事施工作业时,责令停工且责令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不得对其施工作业的工程做质量验评或验收,把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持证上岗管理落到实处。
    (四)加强监督执法
    我局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高度联动,密切配合,并严格要求局属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劳务企业和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和严格执法。
    1、市场管理部门对生产操作人员持证率低于80%的劳务企业不得申报劳务企业资质,已取得劳务资质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培训、鉴定、取证的,其劳务资质予以吊销;未取得劳务资质的企业不得承接劳务业务,否则,依法追缴非法所得,并处以经济罚款。
    2、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对招用无证人员从事施工作业的,依照《劳动法》予以处罚,并就地强制培训、鉴定、取证。
    3、质量监督部门对无证人员施工作业的工程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责令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
     4、安全监督部门对生产人员未持证上岗的,依照《安全生产法》责令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
    自2003年元月1日起,我局各职能部门已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监督检查,并严格进行执法,纠正了大量劳务用工私拉滥招和无证人员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了大量劳务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有效地保证了我市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当然,目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仍存在不少困难,如思想意识薄弱、阻力大,培训和鉴定人员投入大、办公经费缺,执法依据不够充分、执法力度小等等。但是,我们相信在部、省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提高培训的实效性,促进生产人员素质不断提高,进一步强化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意识提高;进一步完善劳务市场,规范劳动管理;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使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制度在我市建筑市场得到彻底的实施,力争我市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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