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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

构建职业技能开发管理体系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建设部2001年组织开展的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工作,是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产业素质的重要举措。而加强建筑业职业技能开发管理,以基层业人员整体素质的升级换代,带动建筑业产业素质的升级换代,是实现这一举措的关键点之一,也是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民工进城务工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
    建筑业管理体制的改革,特别是当前市场主体多元化和市
    场行为多样化的新形势,改变了建筑业的用工制度,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原来固定的组织状态下的用工形式,变成了不稳定的、零散的用工形式;二是建筑劳务队伍中的绝大多数是农民工,流动性大,整体素质不高。自20世纪90年代起,建筑工程劳务作业逐渐形成了两种作业模式,一是总承包企业使用自有固定劳务作业层实施劳务工程作业模式;二是总分包作业模式,即总承包企业承接工程后,将劳务作业再行分包。据统计,资质就位前,我市属第一种劳务作业模式所占比重不到20%。为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按照部、省的统一部署,青岛市建委以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为中心,以大力实施劳务分包资质管理和技术工人持证上岗管理为重点,在转变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思维,构建新形势下的建筑业职业技能开发管理体系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效果。现汇报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强化劳务分包的资质管理,建立建筑职业技能开发长效机制
    为强化劳务分包资质管理,青岛市建委2001年12月起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及材料设备采购交易管理的通知》、《青岛市建筑工程劳务作业管理办法(暂定)》、《加强建筑施工劳务作业管理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管理文件,明确规定:自2002年7月1日起,青岛市辖区内所有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企业实施劳务作业分包时,必须依法发包给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相应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劳务分包企业,严禁私拉滥招。申办劳务分包资质的主要条件是企业必须具备一定数量固定的自有技术工人,促进了农民工由游击队向建筑产业工人的初步转变,客观上也激发了劳务分包企业自觉进行技术工人培训的积极性,构建起建筑职业技能开发的长效机制。目前,青岛市已有366家企业申办了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青岛市建筑市场成建制务工人员由13万人增加到20万人,非建制人员由14万人下降到7万人,一大批农民工由无序管理纳入到有效管理轨道,为大力开展建筑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奠定了基础,一年半来仅劳务分包企业输送参加技术工人培训人数达3万余人。
    (二)强化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建立建筑职业技能开发激励机制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我市分别于2003年1月、7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治理整顿违法分包非法用工等行为的通知》、《关于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劳动用工大检查的通知》。明确规定:按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所有用工单位必须与所使用的所有务工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要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严禁私拉滥招、非法用工。总承包企业对招用的分包队伍负有监督检查其劳动用工合同签订、持证上岗及职工来源等责任,不得以包代管。该项制度实施后有效解决了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极大地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激发了农民工自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积极性。目前,我市农民工自行出资参加技术工人培训的已达4,000余人,实现了基层从业人员由"要我培训"向"我要培训"的初步转变。
    (三)强化施工现场技术工人持证上岗管理和持证后续管理,建立健全建筑职业技能开发管理监督制约机制
为强化岗位证书后续监管,彻底解决技术工人人证不符问题,2002年8月至10月,在省建管局的帮助与支持下,我市对全市颁发过的《建筑职业技能岗位证书》进行了年检,共注销了1万余个人证不符的岗位证书。年检合格的按持证人员所在市区、所在企业登记注册,纳入青岛市建管局局域网微机档案管理库,为便于施工现场的持证上岗管理,统一增发了由市建管局统一印制的持证上岗胸卡,胸卡上印制了持证人近期免冠照片、姓名、所在单位及技术工种和岗位证书编号,规定自2002年10月1日起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作业技术工人必须佩带胸卡上岗。
    为强化持证上岗管理,我市于2002年下发了通知,规定: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作业队伍,持证上岗的技术工人比例不得低于60%,以后逐年递增10%。为确保该项制度的严格实施,加强了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实行了局内各职能部门的高度联动,规定质量、安全等部门的有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常规检查时,必须查验现场劳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做好记录。二是自2002年10月起,由市、区两级建管、执法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所有施工现场的劳务分包、劳动用工、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不间断的执法大检查,对外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对违反规定企业进行全市通报并与企业招投标、资质年检、市场信用综合考评联动。三是实行持证上岗审查备案制度,规定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队伍,必须向现场监理人员提交持证技术工人名单,由建设监理方对工人持证情况进行审查;另外设计开发了劳务作业网上自动审查系统,编制了各分项工程最少劳动用工量审查软件,在互联网上自动对技术工人上岗资格及配备数量进行审核。
    (四)强化培训鉴定基地建设,健全建筑职业技能开发保障机制
完善的培训鉴定基地,是搞好建筑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基本保障。为此,我市在所有的县市区均建立了标准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为进一步提高各建筑职业技能岗位培训鉴定基地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和完善建筑职业技能岗位开发质量保证体系,根据建设部和省建管局有关规定,我市制定了下发了青岛市建筑职业技能岗位鉴定站综合考评实施意见,组织对全市建筑职业技能岗位鉴定基地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与程序、办公设施与标准工位、鉴定设备与检测工具及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量化检查考评,将这次考评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并对考评获得优秀等次的鉴定站给予表彰奖励;对在考评中定为不达标的鉴定站,限期其进行了整改。
    (五)试办劳务市场、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鉴定,强化建筑职业技能开发服务机制
    一是为加强对务工人员的服务与管理,我市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较多的胶南市、胶州市试点开办了以培训鉴定基地为依托的建筑劳务市场,为用工企业与务工人员间搭建有效的沟通桥梁,由劳务市场对务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建立档案,联系用工单位。不仅有效地帮助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而且为企业提供了合格的技能型一线人才,保证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了工程建设水平。得到了广大农民工与企业的广泛欢迎,同时为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开创了更加广阔的前景。
    二是面向企业,面向基层,按需施教,多形式培训鉴定。建筑业的培训,较之其他行业有一定的难度。一是建筑队伍分散,经常跨地区施工;二是文化水平参差不齐;三是常年的野外施工使其养成了较散漫的习惯。这些都给培训工作带来了难度,因此在安排培训时,我们尽量想企业所想,急工地所急,根据建筑业的特点尽量在不影响工地生产的情况下,采取业余与脱产相结合、函授与集中辅导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和到工地现场考评的鉴定方式。
    三是加强务工人员素质教育。我们通过开办建筑工地夜校的方式,对全体务工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素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教育,三年来我市共开办职工夜校40个,有10万多人次建筑工人接受了教育培训。我市以《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知识读本》为蓝本,制作了《安全就是生命》VCD教育片,全部选用我市施工现场的真实镜头,采用通俗、活泼的语言,向建筑工人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免费向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发放3,000余盘。各区市建设局,各施工企业组织所有进场人员观看一次以上,并将此教育片作为工人岗前教育的必备教材,作为安全检查考核企业三级安全教育的重点内容。
    二、几点体会
    (一)建筑职业技能开发管理必须面向社会、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才能具有强大生命力。过去我市的建筑职业技能开发采取的是向企业下达强制性培训指标的形式,造成为完成培训指标企业人员重复培训,"有证无人、有人无证"现象严重,甚至出现了"考证专业户",既增加了企业负担,也与我们开展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提升一线工人素质的初衷相饽。取消计划指标,改由实行劳务分包资质管理和强化持证上岗管理后,不但提高了技能培训的实效性和从业人员参加培训的自觉性,而且参训人数大幅增加,很多务工人员自行出资参加培训。
    (二)建筑职业技能开发管理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要有效推进工作开展,必须与建筑市场管理、建筑队伍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市场监督检查高度联动,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管理服务体系。
    (三)大力开展建筑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不仅能够迅速提升建筑队伍总体素质,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筑业产业发展,而且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农民工向建筑产业化工人转变,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措施
    目前我们在建筑职业技能开发管理方面市场机制尚不够完善,市场管理体系不够健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建设工程施工一线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高,仍然在低水平上徘徊,按持证技术工人总数与全市从业人员总量计算,全市平均仅为35%,建筑市场仍然有7万余务工人员零散用工未纳入有效管理轨道,无法对该类群体进行系统教育培训。二是建筑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在体制上与思维上仍存在局限性,目前技能开发模式仅限于技术工人取证式培训鉴定,培训内容与培训方式所面对的群体也限于已具备一定基础、进入施工现场的务工人员,对先取证后上岗,实现由"要我培训"向"我要培训"的根本性转变不相适应。三是对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失衡,目前技师类人才严重缺乏,对普工的系统培训教育尚未开展。四是目前的工资支付标准与工人技术等级脱节,挫伤了务工人员参加技能培训鉴定的积极性。
    在总结前段工作的基础上,今后在健全建筑职业技能开发管理体系方面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继续规范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管理,以此推进建筑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持证上岗管理。三是探索开展面对不同群体灵活多样的技能培训,重点开展对普工的系统培训。四是大力开展技能大赛,形成社会性比、学、赶、帮、超的氛围。五是建立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推广使用调研室,使技能鉴定内容与生产相适应,符合当前形式发展的需要。
    各位领导,我市的建筑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得到了建设部、省建设厅、省建管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省局领导多次到我市开展调研和试点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极大地推进了工作的开展。但是,我们的工作与建设部、省厅、省局领导要求,与其他兄弟城市比较还有较大差距,今后,我们将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以这次会议为契机,继续加大建筑职业技能开发管理工作力度,为不断提升建筑业产业素质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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