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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的功能作用,开阔建设行业人力资源信息渠道,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改善人
才布局,保障网站安全运行和用户正常使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是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传递全国建设行业人力资源信息、促进人
才合理流动,实现资源科学配置的服务平台。
第三条 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实行会员制。凡承认本章程各项条款,愿意接受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提供的人力资源信息
服务,并积极为本网提供信息资源的全国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均可成为该网会员。 |
| 第二章 会 员 |
第四条 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会员分普通会员和高级会员。普通会员又分为普通会员(人才型)、普通会员(劳务型)
、按次点击收费型会员。
第五条 凡愿意加入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会员的,必须提供相关资料,办理入会手续,在本网注册后,方可成为本网会
员。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网会员的单位,须注明是普通会员或高级会员。入会申请包括:单位名称、经营执照复印件、单位
地址、法人代表姓名等。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提供故意遗漏或虚假的资料。对因提供虚假材料
或不准确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
| 第三章 会员权利 |
第七条 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的会员,均按会员等级享有会员权利,并依法受到保护。
第八条 普通会员(人才型)权利:
(1)、可随时在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上发布、删除招聘信息;
(2)、可随时在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上发布、删除工程项目劳务分包信息;
(3)、可随时在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上发布、删除劳务用工供求信息,为农民工的合理流动提供明确方向;
(4)、发布人才招聘信息后,可随时查询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普通人才库中的人才信息;
(5)、发布工程项目劳务分包信息后,可随时查阅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劳务施工队伍信息库,选择符合您要
求的施工队伍;
(6)、发布工程项目劳务分包信息或劳务用工供求信息后,可随时查阅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劳务用工供求信息库,选择符合您要求的劳动力信息;
(7)、可免费享受人事政策咨询或公司宣传等服务;
(8)、可优先优惠享受人事代理有关服务项目;
(10)、可享受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七折优惠页面图标设计服务;
(11)、一年以上会籍的会员,可八折优惠在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网页放置logo图标。
第九条 普通会员(劳务型)权利:
(1)、发布企业基本信息、劳务资质信息等企业信息后,可随时查阅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工程项目信息库中
的信息;
(2)、可随时在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上发布、删除劳务用工供求信息,为农民工的合理流动提供明确方向;
(3)、发布劳务用工供求信息后,可随时查阅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劳务用工供求信息库,选择符合您要求的
劳动力信息;
(4)、可免费享受人事政策咨询或公司宣传等服务;
(5)、可优先优惠享受人事代理有关服务项目;
(6)、可享受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七折优惠页面图标设计服务;
(7)、一年以上会籍的会员,可八折优惠在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网页放置logo图标。
第十条、按次点击收费会员权利:
(1)、可随时查询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人才库中的人才信息(普通人才库、高级人才库);
(2)、本类会员一次交费在300元以上且发布人才招聘信息者,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赠送4次点击;
注:按次点击收费会员只适用于人才招聘,不适用于工程项目信息查询、施工队伍查无实据询、劳务供求信息查询。
第十一条 高级会员除享有上述普通会员权利外,还可享有下列权利:
(一)可在本网高级会员区放置企业有关资料、图片,展示企业形象、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和技术信息以及吸引
人才的优惠政策等;
(二)可查阅本站的高级人才信息库中的人才信息;
(三)可优惠在网页上宣传企业品牌;
(四)优惠享受网页图标设计服务或其它项目服务;
(五)以七折优惠价格享受中心普通猎头服务,职位2个; |
| 第四章 会员义务 |
第十二条 会员必须按时按规定缴纳服务费。服务费标准通过双方协议签定。
第十三条 会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的相关政策,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各方利益,确保网络运行安全。
凡在网上有登载以下信息或有以下行为的必须坚决禁止。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提供者承担。
(一)登载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信息的;
(二)登载颠覆国家政权、分裂祖国、破坏国家统一信息的;
(三)登载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信息的;
(四)登载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信息的;
(五) 登载宣传封建迷信、色情、暴力、赌博、凶杀、恐怖和教唆犯罪信息的;
(六) 登载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信息的;
(七) 登载不准确,不真实甚至虚假信息的;
(八) 未经允许随意打印、下载、拷贝、使用其他用户资料的;
(九) 未经允许随意使用本网站的图像、标识、文字以及程序的;
(十) 擅自转让在本网所享有的权利,将本网信息用于商业目的。 |
| 第五章 会员会籍 |
第十四条 会员从注册登记之日起,便具有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会籍,会员享受服务期限届满,其会籍一并终止。
第十五条 会员在享受服务期间,不覆行本章程第四章规定的会员义务,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有权停止服务并撤销其会
籍。
第十六条 会员在享受服务期间,因故自愿终止服务,其会籍也同时终止。
第十七条 会员在缴纳服务费通知发出一个月后,仍不缴纳者,将暂时终止会籍;在缴纳服务费通知发出三个月后,仍
不缴纳者,将视为自动终止会籍。 |
| 第六章 免除责任 |
第十八条 因会员将用户密码泄露、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而导致注册资料泄露、被盗用、被篡改,本网不承担责任
。
第十九条 由于无法抗拒的原因,导致网站暂时关闭或中断服务,本网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由于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导致本网关闭或中断服务,本网不承担责任。 |
| 第七章 相关事项 |
第二十一条 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有修改本章程服务内容的权力,会员对修改内容可以提出意见或建议,本网将认真研
究采纳。
第二十二条 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对本章程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三条 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会员章程从2006年1月1日开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