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
E-mail:
各有关单位及存档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对单位和存档人员的指导,促进人事档案作用有效发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变化,中心整理、细化了《人事档案材料归档清单》(详见附件),供单位和存档人员查阅。
请单位和存档人员结合实际情况,收集学习、工作过程中形成的人事档案材料,并按照中心《办事指南》要求及时办理归档手续,共同做好档案内容建设,提高人事档案利用效能。
档案材料清单.pdf
办理部门:档案管理部
咨询电话:5893436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