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

联系我们 010-58934970

E-mail:rcdlb@mohurd.gov.cn

办事指南
位置:首页 > 人事代理 > 社保代理
死亡人员个人账户清算及丧葬补助金申领

一、受理范围

参保职工退休后死亡的

二、用人单位操作步骤

用人单位携带办理材料1-6(特殊情况另携带其他办理材料)到社保经(代)机构支付岗办理死亡清算及丧葬抚恤金的申领;

特殊情况携带其他办理材料。

三、用人单位提交材料

1、《北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

2、《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表》(表十六)一式两份;

3、《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表》(表十六附表)一式两份;

4、医疗机构出具的或相关执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殡仪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复印件一份(要求加盖医院或者相关部门公章,必须注明身份证号及死亡时间);

5、《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

6、《北京市领取丧葬、抚恤、救济费通知单》(表十九);

7、特殊情况,需提供其它相关材料。


Copyright©1999-2020 moch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26242号-1 投诉电话:010-58933003 投诉邮箱:rcbgs@mohur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