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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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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办理完失业转街道,如何申领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生育保险缴费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的,且按规定休完产假天数,可由生产当月所在单位申领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奖励假津贴是否有申领次数限制?
2016年1月1日(含)后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且生育保险缴费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的,均可申领生育奖励假津贴,但晚育津贴和生育奖励假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医学诊断证明书》为中文繁体字是否需要提供翻译证件?
不需要
参保职工需由原单位申领生育津贴,是否要将保险关系转回?
不需要
参保职工在国外生产,其医学诊断证明书上无医院公章,但已翻译并在公证处公证,能否申领生育津贴?
可以。
参保女职工怀双胞胎,一胎已做减胎术,另一胎正常生产,能否申领生育津贴?减胎术能否领取流产津贴?
正常生产可以按照生育一个子女申领生育津贴,减胎术无法申领流产津贴。
如何申报工伤医疗费?
工伤人员登记后,即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人员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出具《工伤证》及社保卡
如何申请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期间伙食补助?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用应在住院费用已由医院与医保中心结算完毕后,才可由单位于每月26至次月14日持以下材料申报:《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伙食补助费待遇申领表》、《工伤职工出院通知书》或《结算单》。(长期住院治疗、结算时医院未打印《职工出院通知书》或《结算单》的需递交信息完整且经医院盖章的《北京市工伤职工长期住院情况证明》)
工伤职工申领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未到账能否办理工伤保险关系转移?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领次月即可办理工伤保险关系转移。
参保职工工伤认定期间已办理减员,工伤认定后还能否申领工伤待遇?
不能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中是按什么时间计算“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工伤发生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计发基数。上一年度相关数据未公布前,可暂按上上年度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核定待遇,待相关数据公布后再重新核定并补发。
1至4级工伤职工申领伤残津贴的发放时间(当月发放当月还是发放次月的)
伤残津贴为每月20日前发放当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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