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长期驻外职工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外地可选择两家医院。在京保留一家医院。
异地医院应选择同一地区2家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北京保留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没有级别要求,北京的19家A类医院(人民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医三院、大兴人民医院、广安门中医医院、中日医院、积水潭医院、同仁医院、宣武医院、石景山医院、友谊医院、协和医院、世纪坛医院、健宫医院、朝阳医院、天坛医院、首钢医院、良乡医院)、中医医院及专科医院无需选择可直接就诊。
(1)外埠人员建议其办理转外省业务,若若在京缴费满10年满足延期缴费条件的,建议其办理延期缴费。
(2)本市人员建议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办理延期缴费业务。
(3)若本人自愿,确定要办理清算业务,则提交以下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①《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一次性领取申请单》(需本人签字);
后续需经行政部门确认后办理支付业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介绍工作的;
(7)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届满的;
(8)连续两个月无故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9)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