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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问答

如果原始档案中有记载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或出现错别字的怎么办?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规定:“流动人员及其亲属因办理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等事项申请开具相关证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可依据档案材料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我中心可依据档案材料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出现档案与实际不符或错别字现象,存档人员可向有关单位(机构)提供其他可以佐证的材料(如近亲属人事档案证明、户籍证明、学籍证明等)。

 


因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能否复印党员档案材料?

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需要复印党员材料属于基层党组织管理党员工作需要,可按查阅人事档案程序办理。需要复制档案材料的,应由党委在《介绍信》中申明复印材料具体内容要求。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包括:
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2.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
3.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6.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7.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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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签合同不上社保?违法!

7月走出校园参加工作,很多应届高校毕业生目前正处在试用期阶段。“用人单位以试用为由不签劳动合同、不上社保,工资也很低。这么做合理合法吗?”一些人遇到“试用期困惑”。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实践当中,会有一些公司以试用为由,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只是签一个短期的试用期合同。这种做法并不合法。

因为员工从第一天到用人单位上班并向用人单位开始提供劳动,即自用工之日起双方已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且无论双方所约定的试用期期限多长,都是包含在正式劳动合同期限范围内的,并不需要等试用期结束后才“转正”,也就无所谓“转正”之后双方才存在劳动关系一说。

《劳动合同法》第19条对单独约定的试用期的效力做出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所谓试用期合同就是劳动合同、所谓试用期期限就等同于劳动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单位在此情况下辞退劳动者、解除所谓“试用期劳动合同”,很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还有企业认为,试用期内不缴社保,试用期过后一次性补缴。实际上,法律并没有如此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也属于合同期的一个部分。因此,员工在试用期也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

“因为是试用期,只发基本工资”“试用期工资只有老员工的50%”一些试用期员工吐槽自己跟老员工同工不同酬。这些诉求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还有一点需要提醒劳动者的是,试用期时间也不是全凭用人单位说了算的。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养老险缴费不足15年可延长缴费

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时,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到时候没缴够15年怎么办?还能不能领养老金了?这是参保人员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6月30日)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可如果参保人不愿意延长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那又该怎么办呢?这种情况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延长缴费和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不愿意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了关系,也不用担心之前的钱白交了,个人账户的钱会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还有不少参保人员的情况是,到了四五十岁的年纪,养老保险缴费早就满15年了,但由于照顾家庭、从事自由职业等原因,从单位离职后不再参加社保。大家也会有疑问——“那我将来还能领到养老金吗?”当然可以!

但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从停止参保缴费的时候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而是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领取。比如男性参保人员老王,55岁时辞职不干了,养老保险已经缴够28年,那么他要在达到60周岁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领取养老金。


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具体有何影响

市人社局、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统一202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知》,7月1日起,本市2022年缴费工资基数上限确定为月31884元,下限为月5869元。

不少市民咨询:缴费工资基数的上、下限对我有什么影响?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制度,也就是说,参保职工的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由本人工资确定,挣的多,缴的多,当然最终与缴费年限相同的参保人相比养老金也多。为此,国家确定了缴费工资基数的下限和上限,本人工资低于缴费下限,以缴费下限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缴费上限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本人工资在缴费下限和缴费上限之间的人员不受影响。

此外,这个缴费基数上、下限还关系着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根据个人情况在缴费下限至上限间自主选择。目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在5869元至31884元范围内自选缴费基数,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范围在1173.8元至6376.8元之间,月缴纳失业保险费在58.69元至318.84元之间。医保缴费额度则是固定的,今年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为52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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